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第2020-0339号公告
我院署现将修订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的部分内容。依据《行政程序法》第46条公告如下,以提前向业界及民众说明本次修订的宗旨和内容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。
2020年10月23日
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院署署长
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修订公告
1. 宗旨
O 由于“关于可携带设备用锂电池的安全标准”制定并实施(2020年7月21日),相关内容应被纳入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中。
2.主要内容
1)对象: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
2)主要内容:
O根据品类名称的变更情况,将“锂离子电池、锂聚合物电池”合并称为“锂离子二次电池”
O 根据电池安全标准的最新修订,变更检查项目的名称,说明新设项目尚存在的不足之处
※详细内容请参照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网站(www.kats.go.kr → 公示•公告)
3.提交反馈意见
对修订方案有意见的个人、企业或团体,请在2020年11月16日之前将意见书提交至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电气通信产品安全科。
甲、对公告内容的意见(赞成与否及理由)
乙、提交人资料(地址及电话号码)
丙、团体情况(团体名称、团体代表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)
丁、其他等
※ 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联系方式
o 地址:忠清北道阴城郡孟东面梨树路93号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电气通信产品安全科处
O电话号码:043-870-5445(FAX:043-870-5676)
o 电子邮件:chinhc@korea.k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