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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修订案

发布时间: 2020-10-30 00:00:00   审校:睿智   浏览次数:
来源:https://www.kats.go.kr/content.do?cmsid=239&mode=view&page=&cid=21860  

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第2020-0339号公告


我院署现将修订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的部分内容。依据《行政程序法》第46条公告如下,以提前向业界及民众说明本次修订的宗旨和内容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。

2020年10月23日

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院署署长


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修订公告

1. 宗旨

O 由于“关于可携带设备用锂电池的安全标准”制定并实施(2020年7月21日),相关内容应被纳入“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”中。

2.主要内容

1)对象: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的处理标准

2)主要内容:

O根据品类名称的变更情况,将“锂离子电池、锂聚合物电池”合并称为“锂离子二次电池”

O 根据电池安全标准的最新修订,变更检查项目的名称,说明新设项目尚存在的不足之处

※详细内容请参照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网站(www.kats.go.kr → 公示•公告)

3.提交反馈意见

对修订方案有意见的个人、企业或团体,请在2020年11月16日之前将意见书提交至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电气通信产品安全科。

甲、对公告内容的意见(赞成与否及理由)

乙、提交人资料(地址及电话号码)

丙、团体情况(团体名称、团体代表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)

丁、其他等

※ 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联系方式

o 地址:忠清北道阴城郡孟东面梨树路93号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署电气通信产品安全科处

O电话号码:043-870-5445(FAX:043-870-5676)

o 电子邮件:chinhc@korea.k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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